优秀律师 仲裁员 最高检民事行政咨询专家
专利代理师 北京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律师组成的专业团队
「核心导读」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项目费用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交强险部分赔偿金额也从12.2万提高到20万元。团队代理诸多疑难复杂交通事故案件,一次性赔偿数额高,胜诉案例多。
「交通事故律师服务范围」
在你或你的家人遭遇机动车事故可以了解以下赔偿项目
「遇到的问题」
带着你的问题咨询专业律师,得到确切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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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办案细则」
不同角色诉讼地位,都需要律师的匠心付出
「金牌律师团队」
在确定委托前建议您多咨询几家选择更合适的律师
陈律师 主办律师
叶律师 主办律师
杜律师 主办律师
胡律师 主办律师
杨律师 主办律师
刘律师 主办律师
潘文军 主办律师
「我们的服务优势」
专业+敬业+经验,多重优势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我们的服务流程」
严格透明的服务流程使您全程参与办案
「部分案例展示」
百起真实案例作为参考做到心中有数
基本案情:原告:朱某某。委托诉讼代理人:潘文军律师。
被告:刘某,被告:中国平安保险公司。
江苏朱某某因交通事故,头部、腰部及腿部多处受伤,多处鉴定伤残,朱某某负事故次要责任,刘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伤情稳定后,原告主张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法院判决:一审判决被告承担各项损失近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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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原告:姚某某。委托诉讼代理人:潘文军律师。
被告:王某某。被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原告在北京昌平区人行道行走时与被告正驾驶的小汽车发生碰撞,因交通事故受伤,经鉴定机构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判决结果:判决被告保险公司支付原告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二十多万元,鉴定费和诉讼费由被告王某某承担。
「核心业务范围」
在实务中代理以下业务范围的案例较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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