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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原告:姚某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潘文军律师。
被告:朱某某
被告:中国人保
原告因交通事故被撞伤,构成十级伤残。
一审法院审理结果:
判决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保全费、诉讼费等共计20余万元由中国人保和被告朱某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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